1、接头应尽量设置在受力较小处,应避开结构受力较大的关键部位。抗震设计时避开梁端、柱端箍筋加密范围,如必须在该区域连接,则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。
2、在同一跨度或同一层高内的同一受力钢筋上宜少设连接接头,不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接头。
3、接头位置宜互相错开,在连接范围内,接头钢筋面积百分率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。
4、在钢筋连接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构造措施,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或箍筋。
5、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(如桁架和拱的拉杆)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。
6、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>25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>28mm时,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。
位于同一链接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:
1、梁类、板类及墙类构件,不宜大于25%。
2、柱类构件,不宜大于50%。
3、当工程中需要增大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时,梁类构件不宜大于50%;板类、墙类及柱类构件,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。
梁板受弯构件,按一侧纵向受拉钢筋面积计算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,即上部、下部钢筋分别计算;柱、剪力墙按全截面钢筋面积计算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。
搭接钢筋接头除应满足接头百分率的要求外,宜间隔式布置,不应相邻连续布置,如钢筋直径相同,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%时隔一撘一,接头面积百分率为25%时隔三搭一。
直径不相同钢筋搭接时,不应因直径不同钢筋搭接而使构件截面配筋面积减小;需按较细钢筋直径计算搭接长度及接头面积百分率。同一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同时,各自的搭接长度也不同,此时搭接区段长度应取相邻搭接钢筋中较大的搭接长度计算。